1、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氣瓶公稱工作壓力的1.5倍,耐壓前,鋼瓶(各種級別、規格)應嚴格檢查,按規定級別耐壓到規定的檢驗壓力,嚴禁超壓、防止意外、確保安全;
2、測試的氣瓶不準帶有防震膠圈或夾緊在試驗架上;
3、水壓泵啟動后,操作人員絕對不許脫離崗位,必須注視壓力表和刻度管水位升降情況,發現異常現象,找出原因,及時排除;
4、水壓試驗結果以一次試驗為準,不準二次復試,試驗工作必須精確測讀和記錄試驗數據;
5、水壓升壓至氣瓶試驗壓力的90%以上時,如試驗系統發生無法繼續試驗的故障(管路破裂、閥門漏水、壓力表爆破或管路接頭滲水)時,則應立即停止試驗,而被測試的氣瓶應靜置若干天后再進行試驗;
6、保壓時間,高壓氣瓶不得少于2分鐘,低壓氣瓶不得少于5分鐘,此期間,若壓力表壓力控制不住時,但試驗系統無滲漏或其它缺陷,則可能是氣瓶發生異常變形,必須采取防范措施,立即開啟回水閥泄壓,以防氣瓶缺陷造成傷害,泄壓后,應檢查瓶體有無局部變形并測量其外徑有無變化;
7、在正常情況下,開啟回水閥應緩慢;
8、當水壓超過氣瓶公稱壓力后,操作人員應在電腦顯示窗口觀察氣瓶情況;
9、安裝壓力表時,應注意排凈表內及接管內的空氣,壓力表要定期檢查校驗,防止因壓力表失效,引起超壓而發生事故。操作耐壓泵時,應檢查壓力表和玻璃管是否正常,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泵檢查;
10、在升壓過程中若發現升降速度明顯增快或減慢時,應立即停止水壓泵,檢查升壓速度異常的原因并予以處理;
11、氣瓶搬動應妥善放穩,防止傾倒;
12、試驗人員做到持證上崗,工作前,試驗人員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;
13、試驗合格后,按規定出具氣瓶水壓試驗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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